深圳户籍儿童但未在深圳上幼儿园可以申请在园儿童补贴吗?
更新时间:2016-09-27 09:46:21
问:的小孩是深圳户籍,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深圳就读幼儿园,请问可以申请“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吗?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查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职责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决定》(深府[2010]170号)文件:为加强对我市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应当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职责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执行。
按照目前相关规定,在我市依法设立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可以申请补贴,台湾籍儿童参照。
目前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还需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
(二)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
1.儿童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凭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卡;
4.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
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66133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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