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妈妈多了50天产假 那生育津贴能增加吗?
更新时间:2016-10-18 08:41:25
9月29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施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条例享受80日的奖励假。
10月10日,深圳市卫计委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深圳市将遵照执行省条例,新增50天产假立即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太开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宝宝了。
这时也有机智的妈妈们询问,产假延长了,那生育津贴是否会多发放呢?
呃,这个......不能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