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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部门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更新时间:2019-05-28 11:42:22

按照公安部门和广东省统一部署,深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自4月24日起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详情如下:

重要提示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照规定自助通关。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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