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男子征兵应征指南
更新时间:2017-05-12 10:51:34
更新时间:2017-05-12 10:51:34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017年1月10日-2017年8月5日
1.网上登记
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大学生预征收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部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这,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不对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降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深圳各区征兵办公室电话:
市征兵办:83353522;
福田区:83871258;
罗湖区:82672800;
南山区:26400154;
盐田区:25206318;
宝安区:27788204;
龙岗区:28924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