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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机动车过户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1-11-11 09:56:44

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机动车过户办理的流程以及办理的材料,如何办理深圳机动车市内过户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点击文章查看!

办理流程

1、在预约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钱,备齐所需材料

2、通过深圳交警官网公众平台办理如果或者是网上交警(http://szjj.sz.gov.cn/)注册并登录星级用户平台进行网上预约

移动端入口:点击打开链接

官网入口:http://szjj.sz.gov.cn/


3、按时开车到预约的车管所查验车辆

4、现场受理、选号

5、业务受理完成后,现场领取证件

办理材料

前往预约地点办理业务前,记得准备好以下材料:

1、车辆所有人(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二手车销售发票或其它凭证);

5、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限制车型);

6、车架号拓印膜(车管所提供免费拓印服务)。

相关问题解答

1、关于原车主

深圳市内二手车过户,旧车主需要到现场?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原车主无需到现场即可办理。

2、关于号牌号码

朋友的深圳车过户给我,车牌可以一起过户吗?

不可以。机动车可以过户,但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原车主使用,不能过户。

3、关于所需材料

朋友间市内过户,也需要开具转移证明吗?

需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深圳的车辆通过人民法院拍卖买的,但没有登记证书需先补领登记证书才能办理市内过户吗?

可以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办理补领登记证书,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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