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的额度
更新时间:2020-07-07 09:57:23
疫情期间,深圳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0年7月至12月租房提取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到80%,快点击文章查看!
更新时间:2020-07-07 09:57:23
疫情期间,深圳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0年7月至12月租房提取月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到80%,快点击文章查看!
在2020年7月至12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的,2020年7月至12月可提取申请当月月缴存额的80%。2021年1月1日起将恢复65%的提取比例,未按80%提取的不可追溯。
2020年7月至12月均为阶段性政策的执行期,您可选择通过自助渠道逐月办理,也可在2020年12月累计提取。
举例说明:
小明每个月交1000元(单位+个人缴存之和)住房公积金,2019年12月办理过一次租房提取。
假如他在2020年8月再次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可提取月份数为2020年1月至8月,并分段采用不同比例计算,即1月至6月的提取比例为65%,7月至8月的提取比例为80%。可提取额度为1000×65%×6+1000×80%×2=5500元。
温馨提示:如您近期需办理公积金贷款,请留存足够余额。在使用“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等自助渠道提取公积金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提取额。
假如小明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才办理租房提取,则所有可提取月份(包括2020年7月到12月)的提取比例均恢复为按65%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