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申办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02 09:48:30
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需要准备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2-03-02 09:48:30
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需要准备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出租屋编码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南山区并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按受理条件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如该事项为0跑动事项或有纸质证照结果的可在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收、取件邮寄方式,并填写快递信息。
2、预审(3个工作日):预审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预审不通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预审不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再次提交申请。
3、收件(快递收取当天):收件单位在收到快递的当天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行使的,出具《收件回执》(短信),并在收件当天将材料转交受理单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收件条件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短信)。
4、受理(当天):收到材料后,进驻窗口后台的审批单位或已授权受理的窗口单位通过深圳市一窗综合受理平台受理业务,并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将材料流转至审批单位;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短信),按取件地址寄回申请材料;
5、审核(当天):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6、审批(当天):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7、办结(当天):审批单位办结,出具电子证照或完成制证并送达出件窗口。
8、送达: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查询电子证照结果或快递收取纸质证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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