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金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2020-11-04 16:29:05
从参加工作开始,我们一直都在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到退休的时候,我们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吧~
更新时间:2020-11-04 16:29:05
从参加工作开始,我们一直都在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到退休的时候,我们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吧~
养老保险是我们每个月都要交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一项。
缴纳交养老保险就相当于在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之后每月可以领取一笔钱用来保障老年生活,领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
一、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
二、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调整至16%。
三、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下限。
上述执行时间均为养老保险费对应的费款所属期
2019年深圳基本养老金标准
深圳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1、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月的280元提高至302元,提高22元
2、自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月的420元提高至453元,提高33元
2018年深圳养老金调整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要求,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调整对象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下同)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享受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
2、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并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加发基本养老金(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算,下同)。
纳入以上调整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龄津贴,也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以及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2)对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年满70、75、8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退休人员,其高龄津贴继续按原标准发放。其中年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享受高龄津贴中的50元自2019年起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