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1-07-16 09:15:38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需要准备男女双方身份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材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更新时间:2021-07-16 09:15:38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需要准备男女双方身份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材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条件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户口簿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5.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区卫生健康局或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报销指引和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