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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1-07-16 09:15:38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需要准备男女双方身份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材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

凡广东省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户口簿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5.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区卫生健康局或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报销指引和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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