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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台湾同胞新冠疫苗接种对象+方式+材料

更新时间:2021-04-23 10:49:31

在深圳居住的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以及部分60周岁以上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台湾同胞,可自愿接种。

接种对象

接种对象:

在粤台湾同胞。对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接种证件

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

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由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

收费标准

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预约方式

在广东自愿接种的台湾同胞可通过“粤健通”微信小程序在线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携带有关凭证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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