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圳坪山区社会存量房申请材料(2021年第一批)

更新时间:2021-04-30 17:12:07

申请坪山区社会存量房需要准备坪山区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为助理级)、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一、二、三级证明文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材料清单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坪山区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在受理地点填写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

(已婚必须提供)

复印件

1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

申请人婚姻材料

复印件

 

1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再婚的提交结婚证及离婚材料;

4.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5

申请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为助理级)、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一、二、三级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1.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文件其一即可)

2.有多个职称、职业资格的提供最高等级证书

6

 

申请人社保缴纳清单(时间截止至递交材料当月)

 

复印件

1

社保缴纳清单以社保局盖章件为准,可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或在社保自助设备打印(申请人为劳务外派人员的,还需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附注:申请人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后交泊寓公司,由泊寓公司验原件,收复印件。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深圳坪山区社会存量房申请材料(2021年第一批)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