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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条件及材料

更新时间:2023-03-28 16:16:07

深圳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

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销户。

办理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原件)

2.被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相关材料

4.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5.委托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6.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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