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籍不在深圳并已申请养老保险转移销户提取到账时间
更新时间:2021-07-19 16:44:54
职工有在深圳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三个月的,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07-19 16:44:54
职工有在深圳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三个月的,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详见正文。
什么时候到账?
1.职工有在深圳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三个月的,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销户业务申请后至公积金结算期间,职工仍有缴纳社保的,销户申请将自动撤销;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期间已办理社保转移的,可通过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主动发起销户提取结算申请,也可待每月22日至月末由我中心统一对社保已结算职工进行销户提取结算,符合结算要求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2.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3.提取资金到账前,请勿注销公积金联名卡,若到账前已注销联名卡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银行自助终端机重新关联联名卡。
4.提取到账金额为结算日账户余额(本金)和利息之和,可通过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及i深圳App等渠道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