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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二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征集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1-07-26 18:17:57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在制造、教育、金融、交通物流、商业、能源、安防、医疗卫生、园区、社区、助残养老、家政服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需求方与技术服务提供方开展深度合作,加强人工智能与产业升级、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的融合发展。

申报条件

一、支持重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在制造、教育、金融、交通物流、商业、能源、安防、医疗卫生、园区、社区、助残养老、家政服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需求方与技术服务提供方开展深度合作,加强人工智能与产业升级、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的融合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深圳(含深汕合作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单一主体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二)项目在深圳(含深汕合作区)建设,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需求方,可与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服务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方联合申报。鼓励采用多种人工智能技术,或综合应用5G、虚拟/增强现实、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其他新技术、新产品融合应用的项目申报。

(三)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产品或系统解决方案应安全、可靠、可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授权。

(四)项目已取得阶段性应用成果,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编写申报书(模板),于8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至我局新兴产业处(市民中心C区313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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