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龙华民办空余学位申请类别及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21-07-27 18:19:40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录取,其中,家长的《深圳经济特区居民证》和计生情况不纳入积分加分项目。
更新时间:2021-07-27 18:19:40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录取,其中,家长的《深圳经济特区居民证》和计生情况不纳入积分加分项目。
类别及录取原则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学位类型划分和录取原则录取,其中,家长的《深圳经济特区居民证》和计生情况不纳入积分加分项目。
即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1、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8月3日-8月19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2、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8月20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