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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1龙华重点企业第五批长租公寓配租入口

更新时间:2021-07-28 1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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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专员前往深圳市公共租赁信息平台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单位,后续将无法配租。咨询电话:81477770。

申请人(单位)自行与公寓运营单位预约看房,申请人看房后报意向房源至各自单位的住房专员,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明细表(详见附件7)并发送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或加入QQ工作群1106697034提交至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人员。

重要提示:

(一)申请定向配租长租公寓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有关公示情况须报我局备案。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长租公寓,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关于学位、落户及居住证等问题,申报企业需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房源同样信息向我局提出诉求。

(七)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子非公寓项目、博纳高新园项目、锦湖公寓项目、壹间公寓项目、龙华区半导体产业园公寓项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已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项目的入住人: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九)定向配租咨询电话:23336588,814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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