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何条件要求
更新时间:2021-09-18 08:59:25
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09-18 08:59:25
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详见正文。
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与强制缴存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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