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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四批大鹏新区公租房选房规则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1-09-13 09:41:17

申请人按最终公布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选房规则及流程

(一)选房规则

1.申请人按最终公布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1)申请人迟到或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其安排时间段结束前到场的,等待所有同一安排时间段内正常签到的申请人选房后再进行补选,补选申请人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2)申请人在其安排时间段未到场、但在安排选房当日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补选房。

(3)申请人在安排选房当日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签到处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

2.呼叫验证。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3.正式选房。选房者从所有房源中选定1套,向工作人员报出所要选择的住房。终选时间为3分钟,超过3分钟未选定房号的,系统将自动匹配一套住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在《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上签字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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