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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账号设立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1-10-26 17:00:05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

1.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经本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

3.经本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4. 经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本市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5.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外资企业驻深办事处、驻华代表机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单位。

6.其他单位:

(1) 本省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成立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

(2)本市民政等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行业协会(参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保)。

办理材料

深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社保账户需要什么材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或基本存款账户

2、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用人单位)

3、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78300103),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在登录界面—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录入登记信息;


申请单位也可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xxgk/qt/ztlm/qykb/),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后选择“申请设立登记”功能,在商事登记的同时完成企业参保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转移等办理指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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