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深圳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办理条件及业务须知
更新时间:2021-12-27 16:34:15
签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果后续有购房或换房计划,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前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以保证有足够的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1-12-27 16:34:15
签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果后续有购房或换房计划,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前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以保证有足够的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
1、已深圳市住签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订《取协议》的职工。
2、在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
办理深圳公积金终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前需了解以下事项:
1、共同委托人是指针对同一笔个人住房贷款,与职工共同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
2、职工或配偶均可申请终止任一方的协议,或申请同时终止双方协议。终止申请当月生效,终止申请前公积金中心已按协议发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
3、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如需办理其他类型的提取业务(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提前还贷提取外),须先终止协议。
4、已按组合贷或商转公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且在2019年12月以后单独结清公贷或商贷部分的,协议不会自动终止;两者均结清的,协议自动终止。
5、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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