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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时限

更新时间:2022-09-19 10:51:44

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保经办部门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报销时间

深圳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时限: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保经办部门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报销流程:

申请入口:http://hsa.sz.gov.cn/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点击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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