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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6 11:28:43

异地生育费用报销需要准备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等材料

报销材料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医院收费收据,收原件

(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明细清单,收原件

(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收原件

(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

5、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

(已办理金融社保卡,默认银行账户;如无,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

6、生育报销承诺书,收原件

(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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