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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更新时间:2022-09-19 14:23:45

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可以同时领吗

深圳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吗?

不可以。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规定假期天数如下图:

相关问答

员工已经提前休产假满98天后申请离职,停缴社保,企业可以申请员工产假的生育津贴吗?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假期天数,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另外,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前可以提前休假15天。如企业已足额垫付女职工上述产假假期天数的生育津贴的,即女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企业工作且参保,即使产假结束后女职工从企业离职了,企业可以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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