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生育备案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8-15 17:25:10
深圳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可通过深圳医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后,参保人可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更新时间:2022-08-15 17:25:10
深圳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可通过深圳医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后,参保人可享受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入口:
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
备案操作流程:
1、点击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2、点击【生育保险】—【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
3、阅读备案要求提示,然后点击【已阅知】后进入备案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
备案须知:
(1)目前只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
(2)当前有效的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与生育备案为同一个地市的,生育备案可直接办理;不同地市的,需撤销基本医疗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3)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
(4)备案有效期为业务提交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办理省内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
(2)申请时间上月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
备注:非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费用的次月起,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在省内异地生育时怎么实现生育费用直接结算?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保险报销入口及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