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积分入户6月27日9时启动
更新时间:2023-06-27 10:30:00
2023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报工作于6月27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申请人需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内提交入户申请。
更新时间:2023-06-27 10:30:00
2023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报工作于6月27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申请人需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内提交入户申请。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千规定》 (深府[2016] 59《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深发改规[2023]2号)等要求,2023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报工作于6月27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积分入户申请条件如下: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房屋)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一、提交申请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市外迁入-积分入户”
第二步:点击【在线申请】后,阅读相关办理须知,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接下来选择以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来申报
选择自有住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选择租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2023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3年9月30日18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2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入口、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表、入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图解、积分测算和资格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