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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公积金一人多户职工账户并户公告

更新时间:2023-07-13 16:06:12

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1085名职工的15位身份证号码和18位身份证号码均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上述情况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并户,现特发布此公告,公告期为6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届满前职工可自行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并户业务,公告期满后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并户处理,并户后账户资金合并、保留其18位身份证号码及对应的公积金账户。

职工对并户处理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现场提交纸质异议申请(详见附件2),或将异议申请及职工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gjj_guiji@zjj.sz.gov.cn。在公告期届满前提出异议申请的职工,将不对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并户处理,且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公告期届满后未提交异议申请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维持原状态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账户进行并户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55-12329咨询。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地址:

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特此公告。

下列内容点此前往查看: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户处理清单

2.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并户处理的异议申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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