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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减租申请对象

更新时间:2023-08-01 23:47:19

公租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30%确定,有文中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情形的,可以申请减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50%,详见正文。

可申请减租的对象

公租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30%确定,面向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配租的,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3%确定。

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情形的,可以申请减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百分之五十: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经本市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的;

(二)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的;

(三)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五至十级残疾军人的;

(四)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认定为因公殉职的基层干部家属,或者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配偶的;

(五)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全额免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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