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落户办理材料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4-01-03 11:46:19
申请人预约前往深圳市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没有身份证的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更新时间:2024-01-03 11:46:19
申请人预约前往深圳市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没有身份证的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申请人预约前往深圳市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
申办材料 | 材料说明 |
1、入户指标卡号 | 1.查询方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其他服务-人才引进入户指标卡查询。 2.入户指标卡须在有效期内,逾期无效。 |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 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
3、拟入户地选择 | 按照“家庭户为主、单位集体户为辅、派出所公共户为补充”的入户顺序选择: 1.房产:房产证明材料(挂靠亲属房产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2.家庭户:挂靠家庭户的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3.单位集体户: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号; 4.派出所公共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4、携带随迁子女 | 1.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或“粤居码”) ; 2.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婚姻法律文书及相关抚养权属证明材料。 |
5、其他特殊情况 | 1.随迁人属非婚生育的,申请人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情况说明》。随父迁户的还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2.本人或配在本市有房产的需落户本人或配偶房产,使用配偶房产积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计算指标和分值表、申请条件、入户公示名单、历年入围分数线、落户手续预约办理流程+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