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人口减少一定要更换吗
更新时间:2024-08-15 19:03:05
承租期间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更新时间:2024-08-15 19:03:05
承租期间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深圳公租房承租期间家庭人口数减少
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深圳公租房租金收费标准
符合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也就是市场价的三折)。
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
政策来源:https://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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