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25-02-17 08:53:33
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更新时间:2025-02-17 08:53:33
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宣传文化基金效能,更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促进我市宣传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以下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7日~2月28日
二.申报方式
宣传文化基金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对象为在深圳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企业,第一轮已完成申报的单位无需再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先进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发布的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专项(https://cqt.szfb.sz.gov.cn/#/themeTypeDetail?id=1312070966683615232&isPreview=1),在“立即申报”处点击下方链接跳转至宣传文化基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zcf.org.cn)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跳转系统后,已注册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申报;新用户请先注册账号,可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详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01、请各申报单位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精品、标杆、品牌、融合、网感、科技、青年、市场、国际、生态”十个关键词,围绕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精心策划扩大深圳影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项目,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丰富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02、请各申报单位周密做好全年工作策划,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着眼长远,打造精品、品牌,久久为功,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确保项目可落地可执行;申报项目原则上在2025年完成,跨年项目不超过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03、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宣传文化基金财务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合规合理、从紧从简。鼓励各单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多元化参与基金项目,共同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04、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各项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及时提交合规材料。申报材料需反复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咨询服务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
申报具体事项可向
文改处(基金办)工作人员咨询:
石女士(0755-88134795)
李女士(0755-88132170)
冯先生(0755-88133435)
申报系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请咨询:
李工(0755-26284416)
附件:
1.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申报指南
2.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项目第二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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