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共济可以跨省吗
自2026年9月29日起,广东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依托个人医保钱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把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外省参保近亲属使用。
自2026年9月29日起,广东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依托个人医保钱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把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外省参保近亲属使用。
自2026年9月29日起,广东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依托个人医保钱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把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外省参保近亲属使用。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1、可以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广东省被共济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资金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1、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被共济人需要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左上角选择当前参保区划,点击首页“我要办事”的“查看更多”,通过“业务办理”的“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功能设定当前参保地的跨省共济医保钱包为主卡。



2、就医购药结算。
被共济人设置跨省共济医保钱包为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在就医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即可扣减参保人医保钱包中可用余额,支付相关个人负担的费用。
温馨提示:目前仅支持被共济人在参保省内使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资金。针对被共济人跨省使用共济资金的功能,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后续逐步开放上线,请耐心等候、持续关注官方发布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共济】获取深圳医保共济怎么绑定家人,绑定后怎么使用,深圳地区省内共济试点机构名单,个账消费主卡设置入口及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