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龙华区华章新筑保租房认租合格名单公示
更新时间:2025-07-10 09:48:08
华章新筑保租房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10662户认租家庭的信息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审核结果、队列等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更新时间:2025-07-10 09:48:08
华章新筑保租房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10662户认租家庭的信息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审核结果、队列等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华区住建局于2025年6月16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提交申请的10662户认租家庭的信息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审核结果、队列等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认租家庭审核结果
经审核,华章新筑项目合格认租家庭共9242户(点此前往文末查看名单),不合格认租家庭共1420户(点此前往文末查看名单)。根据《通告》有关规定, 结合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划分队列。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一)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补正材料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详见下文)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并且不再申请复核。
(二)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于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8:00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点击打开链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撤销认租申请”,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住房认租申请。
认租人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认租申请,不计入弃选次数,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龙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3336580、0755-23446658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11A室。
深圳市龙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租申请家庭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租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二)本批次住房按一房户型和两房户型分别进行选房。各户型各队列终审合格认租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后续将通过公证摇号确定,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数、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的,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五)认租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减少后的家庭人口数符合其认租的意向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减少后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其认租的意向房源的,则不列入选房名单。
(六)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七)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八)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后续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选房签约通告,并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九)公示结束后,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11A室。电话:0755-23336580、0755-2344665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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