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田企业人才保租房基本情况+申请指南

福田区住建局2025年12月25日发布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人才1000套保租房配租通告,房源信息、配租对象、如何申请等内容见正文。

一、房源基本情况

房源明细

本批次拟集中配租房源1000套,其中:政府保租房300套;安居乐寓滚动提供社会保租房700套,签约可享受“特惠租金价格、拎包入住”的专项优惠礼包。

(一)政府保租房300套明细(市场价六折租金)


(二)社会保租房700套清单(市场价九折租金)

需点击表格查看安居乐寓房源清单

安居乐寓提供的房源,房源随市场滚动变化较大,建议联系意向门店了解最新空置房源。

地勘大院店:18620881684

华强北店:18620884315

莲花景田店:18620438935

梅林店:18620794514

上沙龙秋店:18620642454

上沙沙嘴店:18620400776

上沙塘晏店:18689449465

石厦新洲店:18613127548

租赁期限与管理

本批次政府保租房由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组织项目单位签约,租赁合同为一年一签但租赁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申请人承租期间备案的资格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申报变更,不再符合原配租条件的,应办理退租手续。

社会保租房项目由运营单位签约及日常管理,租赁期自行协商(不超过三年)。承租人信息由运营单位报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登记备案。

二、申请指南

配租对象和申请条件

★条件概述:

规定企业名录内的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无房未享受住房优惠+符合人才引进条件。

★具体条件说明:

本批次住房配租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2026年1月8日18:00)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2025年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名录》(点此查看名录)内企业的员工,并按照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相关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点击查看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综合项目户型、建筑面积等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家庭可选本批次的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户型;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批次的两房、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户型。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申请人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者境外高校博士学位,或者申请人系所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可优先配租。

配租流程

(一)线上申请认租

申请时间:2026年1月8日18:00截止

申请入口:https://zjj.sz.gov.cn/ztfw/zfbz/(电脑打开)


进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申请人一旦签订租赁合同,其在本批次的所有申请即刻失效。

线认租申请人的住房、婚姻、社保、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申请系统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受理变更。本次认租资格初审未通过,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时点为2026年1月23日18:00。

(二)资格审核

认租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后,由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组织审核其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结果由事务中心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选房签约环节。

(三)选房签约

根据申请住房种类不同,分别按照以下流程选房签约:

1.申请政府保租房的,以提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认租编号为唯一凭证,由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组织,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申请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其选房顺序号,具体选房操作细则另行通知,选定住房后现场签订租赁合同。

2.申请社会保租房的,由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并同步抄送至安居乐寓;申请人收到审核合格的短信通知后,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申请:

a.线上申请:通过安居乐寓等小程序或APP在线提交申请资料;

b.线下咨询:直接前往项目现场咨询,或致电项目公示的服务热线了解详情并预约看房

申请材料

认租申请人应当通过保租房申请系统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四)申请人与就职单位签订的有效全职劳动合同;

(五)入住人及配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六)申请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证明材料;

认租本批次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配租人员,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还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勾选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当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勾选任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提交其单位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全职工作证明。

上述材料中提交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以下情况还需提交相应材料:2002年之前毕业的,需另行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需另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租家庭应当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清晰、规范和完整,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将影响本次认租资格。

重要提示

1、公租房轮候家庭如果申请了政府保租房,就要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2、生成的认租编号仅对政府保租房有效。

3、本批次政府保租房,认租家庭可通过本通告提供的VR、户型图等项目信息了解相关情况;认租社会保租房的,可自行联系相应门店预约现场看房。

4、学区及学位、落户及居住证以有关部门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入住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

5、咨询电话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0755-82918949

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252116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福田保租房】获取福田保租房最新房源信息,房源地址+租金+分配标准,网上申请入口及申请指南,申请咨询电话,福田保租房补贴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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