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深圳宝安区保租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计划、筹集、配租、运营及监督等工作,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政策文件,结合宝安区实际,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521室,邮编:518100,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755-85901709。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bajs@baoan.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也可以点击右侧链接前往网页提交意见https://www.baoan.gov.cn/hdjlpt/yjzj/answer/4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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