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利息结算每年什么时候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结息日(6月30日),为缴存职工计结利息,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金起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结息日(6月30日),为缴存职工计结利息,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金起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
为确保结息数据准确、结息系统维护工作顺利进行,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8:00至2026年7月1日(星期三)9:00,相关自助服务渠道和商业银行联网服务渠道全面暂停办理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广东政务服务网及“i深圳”App-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将暂停办理深圳房屋交易、缴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请广大市民朋友提前安排办事时间。
住房公积金利息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为结息期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日利率为年利率除以360。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结息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
职工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结息金额: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可点此扫码进入下图页面),这里需要用户进行人脸识别登录,新用户可能还需要绑定自己的手机号

第二步:进入微信公积金服务页面,选择缴存,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公积金余额。注意这个要先关联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关联后才可以查看自己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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