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如何申请补贴
更新时间:2009-04-20 13:45:31
为提高广大劳务工职业技能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劳务工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宝安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深宝府办〔2008〕113号)公布2009年宝安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工种等级及标准,公告如下:
一、补贴工种等级
2009年宝安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的工种及等级为:
1.制冷设备维修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2.服装设计定制工(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3.会展设计师(高级工、技师)
4.调酒师(高级工)
5.钳工(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6.车工(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7.铣工(中级、高级工、技师)
8.磨工(中级、高级工、技师)
9.电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10.电焊工(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11.加工中心操作工(中级、高级工)
12.数控铣床操作工(中级、高级工)
13.数控车床工(中级、高级工)
14.电火花机操作工(高级工)
15.线切割机操作工(高级工)
16.电梯安装维修工(中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17.精细木工(高级工)
18.手工木工(高级工)
19.服装裁剪工(高级工、技师)
20.汽车维修工(技师、高级技师)
21.汽车维修电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22.汽车维修漆工(高级工)
23.汽车维修钣金工(高级工)
24.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高级工、技师)
25.中式烹调师(技师、高级技师)
26.中式面点师(技师、高级技师)
27.室内装饰设计员(技师)
28.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
二、补贴标准
2009年宝安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公布工种及等级的补贴标准为:
1.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补贴500元;
2.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补贴800元;
3.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补贴1200元;
4.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补贴1800元。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在本区就业且申请补贴时已与本区企业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深圳户籍劳务工,物流工种的申请者须具备在区内物流企业工作1年以上条件;
2.在本区企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1年以上;
3.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公布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在深圳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于2010年3月31日前获得证书。
四、补贴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申请,并递交以下资料:
1.《宝安区劳务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通过宝安培训网www.bapx.gov.cn下载)。
2.年度内技能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考试,但获得证书时间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则需另外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劳动保障卡(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2009年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补贴,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