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间表
家长、招生学校复核
截至7月16日
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7月16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学位安排及录取
7月下旬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报名阶段
6月15日-6月21日
家长进入学位申请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入口
材料初审
6月22日至6月28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部门资格审核
6月29日至7月14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查询入口
准备阶段
2025年4月30日前
2026年非深户学位申请,《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备案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办理入口
2026年4月30日前
2026年深户学位申请,租房入学的须于2026年4月30日(含)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或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前。
登记入口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 非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材料
(一)网上报名(二)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三)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四)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入学年龄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