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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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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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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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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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一)报考对象 1.深圳市户籍人员。 2.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深圳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深圳市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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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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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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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指南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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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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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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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南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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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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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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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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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