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间表
就读资格审核
6月下旬-7月中下旬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
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查询入口
学位安排
7月下旬-8月上旬
1.第一阶段(7月下旬)。提前批录取。此阶段录取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下旬开始)。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
3.第三阶段(8月上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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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录取名单
8月初,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
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查询入口
新生报到
网上预申请
6月15日-6月22日
家长进入学位申请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入口
学校初验
6月中下旬开始
1.网上审核。
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
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提前批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批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查询入口
准备阶段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办理入口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登记入口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 非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材料
(一)网上预申请
(二)学校初验
(三)就读资格审核
(四)学位安排
(五)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入学年龄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