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招生对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对象:2021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
(一)接受报名。5月29日9:00至6月12日18:00,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报名:
1.进入“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或输入网址https://www.szns.gov.cn/bsfw/ztfw/jypx/index.html)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微信进入“南山通”小程序,在“首页>特色专题”点击“学前招生报名”栏,登录“南山区学前招生服务系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