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间表
资格审核
6月27日-7月15日
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审核结果公示与复核申
7月22日17:00
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
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复核截止
7月16日-7月22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在公示时间内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重新核对有关信息。
信息核对准确后,到第一志愿学校所在街道招生工作咨询点进行咨询或提出复核申请。
并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系统
系统复核异议材料
7月23日-7月24日
区教育局将家长递交的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公布录取结果
公办:7月29日;民办:8月6日
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学校录取结果。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新生报到注册
公办:8月上旬;民办:8月中旬。以各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报名阶段
6月12日-6月18日
家长进入学位申请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入口
材料初核
准备阶段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登记入口
2025年4月30日(含)前
2026年学位申请: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5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办理入口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 非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材料
(一)网上报名
(二)材料初核
(三)资格审核
(四)审核结果公示与复核申请
(五)系统复核异议材料
(六)公布录取结果
(七)新生报到注册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入学年龄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