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深圳保租房配租选房主要流程是发布通告;提交认租申请;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则确定合格名单;主管部门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签订合同。
2025深圳保租房配租选房流程简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程序:
1.发布通告: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发布配租通告。
2.提交申请:申请人按通告要求提交认租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3.资格审核:主管部门依通告规则组织资格审核。
4.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
5.选房安排:主管部门按规则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
6.签订合同: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与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注意:
1.申请人累计 3 次放弃选房(排序到位未选房或选房后未按时签约),或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申请续租。
3.承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住房:
(一)因购买、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
(二)正在本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三)其他应当腾退住房的情形。
承租人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腾退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腾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自有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六个月。其中,前四个月的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收;后十二个月的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
承租人逾期未腾退的,由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依法依规收回住房,并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相关公告链接:https://www.sz.gov.cn/szzt2010/zdlyzl/zf/zf/content/post_10691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