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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深圳非居住房屋改建保租房住房改建范围(附基本原则)

导语 2025深圳非居住房屋改建保租房住房适用范围分为七类,包括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存量房屋。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2025年10约31日联合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该通知自 2025 年 10月 29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具体适用方位如下:

  改建保租房适用范围

  此次新政聚焦 “闲置低效” 非居住房屋,将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7类存量房屋纳入改建范围。

  但并非所有非居住房屋都能改!两类房屋被明确禁止:

  (一)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上房屋;

  (二)是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上房屋。

  基本原则

  1.市场运作:改建期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原规划许可文件均不改变,无需补缴土地价款,避免额外资金压力。

  2.政策支持:可享受国家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财税、金融专项支持政策,切实减轻运营负担。

  3.选址合理:重点鼓励在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区域、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交通便捷地段推进改建,让保障房 “住得近、用得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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