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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深圳南山区公租房选房签约通告(2025年第三批)

导语 2026年1月29日深圳南山区发布公租房选房签约通告,该批次为2025年度批次,共有336户通过线上参与选房,正式选房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4日,详细请看正文

  深圳南山区25年度第三批公租房选房签约通告


  本批次公租房于2026年1月16日结束认租申请,根据南山区住建局于2026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南山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61号),现将准备开展选房签约工作,选房名单、选房排位及选房签约安排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按照核查结果,本次最终合格选房家庭336户

  合格认租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选房排名1~9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点击此处查看名单及排位

  选房排名99~19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点击此处查看名单及排位

  选房排位在197~33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点击此处查看名单及排位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选房家庭通过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进入住房保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认租意向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点击下方对应操作指引查看攻略

  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手机端】 | 【电脑端

  因房源正选时间仅有三分钟,请务必仔细阅读上述操作指引,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并提前准备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用于办理租金托收。

  通过手机选房的家庭,请准备另一台设备用于扫码支付租赁保证金(押金)。

  (二)选房签约安排

  选房家庭:选房排位1~98名的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99~196名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196~336名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预选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开始

  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

  正式选房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4日,具体如下表:

  注意: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在当天正选场结束前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含补选场)完成选房及签约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点击此处获取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至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B07室提交。

  递交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月1日(含周六日)9:00-12:00,14:00-18:00。

  (四)租金标准等相关概况

  (五)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选房家庭选定房屋,确认选房结果后,即不可再更改所选房屋,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线上签约,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完成线上选房签约后,应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

  2.办理入住

  硅谷公寓、冠铭花园、山海逸居、长源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入住手续将于2026年2月9日至3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各小区现场办理,办理入住前请提前预约:

  硅谷公寓预约电话0755-33986696

  冠铭花园预约电话0755-26924658

  山海逸居预约电话0755-33974767

  长源京基御领公馆预约电话0755-86068885

  3.期满及续签

  硅谷公寓、冠铭花园、山海逸居、长源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

  三、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政策咨询

  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咨询电话:0755-26493866、0755-26493908。

  3.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A09)。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反馈电话:0755-8816760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通告》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二)在正选场次中,选房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9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认租意向对应面积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面积选房结束。如选房家庭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面积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租赁保证金(押金),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三)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四)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五)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至完成选房签约,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状况、特殊家庭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

  (六)合格家庭中,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请各选房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九)选房人为长者、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咨询电话:0755-26493866、0755-26493908,咨询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月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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