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龙岗区平湖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保健员、保育员、厨工、水电工等多个岗位,报名截至8月28日。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招聘启事
2021年9月,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由龙岗区教育局正式推进创建,为全日制公办学前教育集团之一。集团现由平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平湖街道翰林华府幼儿园和平湖街道天鹅湖畔幼儿园组成。
一、招聘岗位
因集团发展需要,结合幼儿园实际岗位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岗位所需人才。各园所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如下:
平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1.保育员2名
平湖街道天鹅湖畔幼儿园
1.主班教师1名;
2.保健员1名;
3.保育员2名;
4.水电工1名。
平湖街道翰林华府幼儿园
1.主班教师2名;
2.副班教师3名;
3.保育员1名;
4.厨工1名。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的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三、岗位要求
(一)、主班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4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5.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二)、副班教师
社会人员(以下A类或B类满足其一)
A类:
1.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
1.大专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A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专业;B类:大专学历,学前教育专业(A类或B类满足其一);
2.3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4.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三)、保健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45周岁及以下;
3.医学相关专业;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保育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五)、水电工
1.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
3.持有电工证、健康证;
4.熟悉小型维修维护;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厨工
1.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专业不限;
3.持有健康证;
4.吃苦耐劳;
5.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报考专业要求说明: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具体专业划分,请参考附件5。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截止。
2.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phzxyey@lg.gov.cn,邮箱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字样。
(除附件外,所有材料需发送PDF文件,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打包发送相关的应聘材料)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户口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保育员上岗证等与岗位对应的证书;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无犯罪证明记录。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二)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30日(初定),以后续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3.面试形式: 招聘小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下面谈、自我介绍、临场答辩、才艺展示等多种方式(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临场答辩主要考察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5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仍有疑问,请咨询0755-84684237陈老师(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六、附件下载(点击下方蓝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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