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详情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政府机关 | 国家机构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公司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国土、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

(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拟订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土地储备有关政策、计划。对上级部门编制的辖区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案拟订回复建议。

(三)按权限执行全市土地整备资金计划,管理相关土地整备资金。负责管理使用房屋征收资金,负责土地整备项目和房屋征收项目结(决)算。

(四)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五)负责申报辖区城市更新标图建库范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备案。

(六)负责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批后监管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确认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并监管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出具意见。

(八)负责统筹政府主导的重点片区城市更新工作,负责申报辖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牵头组织推进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工作。

(九)负责辖区城中村(旧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定性审核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十)拟订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房屋征收资金概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发布房屋征收提示,承担区政府核发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管理市政府移交给区政府的国有储备地。

(十二)负责辖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协调组织、拆迁谈判、资金使用等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下列事项:


1.核发城市更新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签订辖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和监管合同落实情况;

3.辖区临时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

4.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开设路口审批、市政管线接口审批

5.辖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辖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核实。

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的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7-8楼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