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招聘岗位
02、招聘方式及条件
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在新区因教育教学能力不足,师德师风以及人品道德等问题被学校(幼儿园)解聘、合同到期不续聘等情况的人员;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11日(含当日18:00截止)
所需材料
● 《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照片请提前张贴好,提供电子版表格)(附件2);
● 身份证(正反面);
●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 相关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 任现职现岗证明或单位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书等相关文件;
● 近三年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佐证材料;
● 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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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把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jtxyey@dpxq.gov.cn),邮件主题按“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报名咨询联系人
刘老师0755-84209732(限工作日咨询)
04、注意事项
●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 招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 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 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 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10月6日(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10月6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10月6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10月6日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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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资格审查流程
由招聘集团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3时,则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集团留存。
面试
● 面试形式、时间将另行通知;
●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聘用
●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 面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本人同意纳入“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编外后备人员库”,如有岗位空缺,在有效期内,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无需重复参加面试,可优先聘用。
聘用方式
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 入职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 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三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06、
薪酬标准
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公办园薪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优秀者可以评选为我区后备人才,享受800元/月的人才奖励。
福利待遇
包吃住,提供单间集体宿舍、带薪寒暑假、长期从教津贴、年底根据个人全年综合业绩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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