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博士1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szdj.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及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6日。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选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lirx@sz.edu.cn。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如有)。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将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szdj.edu.cn/)公布。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参加面试。
(一)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于2023年11月15日在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szdj.edu.cn/)公布。请入围面试人员务必留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如因考生原因,导致错过面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回执。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再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含其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szdj.edu.cn/)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确定并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szdj.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82221676、0755-82225402;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如有变更,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务必留意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岗位表.docx
附件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 :附件3: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