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国资委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5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32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街道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nan03@szgzw.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现任单位+现任职务职级+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三)资格初审
(四)综合考核
(五)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七)研究任职
(八)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