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第一幼儿园(香安)招聘启事
根据办学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 公办幼儿园厨师1名,厨工人员1名,水电工1名,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
厨 师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厨师(面点师)上岗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2.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能熟练制作各种中式、西式点心,有1年以上公办园或集体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厨 工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责任心强,能吃苦;
2.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者有优先考虑。
3.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40周岁,男性不超过45岁。
水 电 工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 证;
2.具备水电工专业知识及熟练使用各类工具;除水电维修外, 能服从安排,协助完成园内其他后勤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保 育 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周岁及以下,有2年以上幼儿园经验者优先,有托班经验的优先;
2.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持有保育员上岗证,熟悉幼儿园保育工作内容及卫生消毒工作流程;
3.热爱幼教事业,有耐心、爱心、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能协助班级老师管理班级常规工作。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 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 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 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 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 至指定邮箱:375118828@qq.com, 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证(如电工证、厨师证、保育员上岗证等);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2)
3.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 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 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 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 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 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 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面试
1. 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 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 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 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5天。
2.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 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 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入职人员相关待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 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实行聘任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 《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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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755-83255576
1351082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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